
发布时间: 2026-03-17 浏览量:2
为畅通危房反映渠道、守护群众居住安全,安徽省依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《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,明确危房报告、鉴定、处置全流程责任部门,确保隐患早发现、早鉴定、早整治。
居民发现墙体开裂、地基下沉、梁柱变形等疑似危房情况,城市房屋优先向属地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或县区住建局(房屋安全管理科)反映;农村自建房向乡镇政府、村委会报告,由乡镇住建办统一登记核查。紧急险情可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,实现快速派单处置。
接到报告后,乡镇(街道)第一时间现场核查,对疑似危房组织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结构检测,按A、B、C、D四级评定安全等级。C级局部危房、D级整幢危房立即落实警示围挡、人员撤离等措施,坚决做到“危房不住人、人不进危房”。
全省建立住建牵头、乡镇主责、村级联动的处置机制,县级住建部门负责鉴定监管、技术指导与隐患督办,乡镇承担日常巡查、隐患上报与应急处置,村(社区)做好政策宣传与信息上报。对低保、特困等困难家庭,按政策纳入危房改造兜底保障。
安徽提醒,房屋所有权人、使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,发现隐患及时上报、配合鉴定整治。下一步,全省将持续畅通诉求渠道,完善闭环处置流程,以清晰责任、高效响应筑牢城乡住房安全防线。
上一篇:安徽六部门联合发力全面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筑牢乡村安居防线
下一篇:没有了